日前,我市出台《长治市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工商注册、税收、统计关系在长治市 ,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新建楼宇10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务楼宇、科研楼宇、孵化楼(以下简称“楼宇”)运营主体予以奖励,并对符合标准的入驻企业予以租金补贴、装修补贴、贡献奖励、金融扶持等,引导我市楼宇经济品质化、规模化、特色化发展,推动楼宇建设优化提升,促进楼宇企业提质增效,加快构建形成“一楼一产业、一楼一特色”的培育格局。
楼宇经济是现代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集聚市场主体、培育壮大税源创新产业形态的有效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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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商务楼宇主要集中在高新区和潞州区,以双创楼宇、孵化基地、写字楼等为载体。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现有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务楼宇16座、建筑面积约42.56万平方米,入驻企业1100余家企业入驻率约为80%。
《办法》规定,以上年度楼宇内入驻企业的纳税总额为基数,市、县(区)依据财力贡献增量,按比例给予楼宇运营主体一定奖励。对于投入使用3年以上、上年财力贡献达到300万元以上的楼宇,如实施新建、改造公共停车场;增加或改造楼宇办公区电梯;实施智慧楼宇系统建设等改造更新项目;新(改扩)建展示大厅、路演大厅、党建中心、楼宇书房、 普惠性员工餐厅、共享空间等公共应用场景;升级改造楼体外立面,夜景灯光亮化等建设项目,且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按照实际投资额(发票金额)的15%,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
对于符合认定条件的“长治市特色楼宇”,市政府将进行授牌,并一次性给予楼宇运营主体20万元的奖励,用于鼓励楼宇创新发展。
已认定的“长治市特色楼宇”,同上年度相比,主导产业企业及关联企业集聚度提升、财力贡献总额同比增加的,给予一定奖励。
与此同时,我市还将对楼宇入驻企业进行租金补贴、装修补贴,按财力贡献予以奖励,并在长治市产业基金旗下设立子基金,专门支持楼宇经济发展,组织常态化政银企对接,畅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加大对楼宇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和担保力度。
《办法》施行后,新开工建设的10000平方米以上楼宇,项目竣工投入使用两年内,企业入驻率达到一定比例,可以获得相应的补贴。
来源:长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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