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上告字〔202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批准,长治市上党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成交价总额指土地出让金,不含耕地开垦费和契税,竞得人按规定缴纳。涉及违法占地项目,耕地占用税按税法自行缴纳。特许经营项目用地报名时需提供相关文件及证明资料。
五、本期住宅用地必须按标准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六、2022-61涉及采空区由竞得人自行治理,并承担8000万元的社会义务。
七、2022-63为长治经开区认定的新产业新业态用地。
八、2涉及违法占地已全部查处到位,所涉地面资产由政府处置。
九、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1月7日到长治市上党区自然资源交易事务所领取文件。
十、申请人可于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1月7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ggzy.changzhi.gov.cn)进行报名,并持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复印件到长治市上党区自然资源交易事务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11月7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十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在长治市上党区自然资源局交易大厅进行。挂牌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9时至2022年11月17日15时。
十二、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一经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能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二)出让宗地采用挂牌出让方式,在挂牌有效期截止时仍有继续竞价的,进入挂牌出让现场竞价程序,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有地面资产的宗地,地面资产价值根据有相应资质评估单位作出的地面资产评估报告确定。
(四)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五)若有变更另行告知。
十三、联系方式与保证金账户
联系地址:长治市上党区正大北路与黎都东街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单位:长治市上党区自然资源交易事务所
联系人: 宋俊峰
张 勇
账户名称: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治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
长治市上党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