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长治有位业主
向长治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问
关于公积金提取的信息
大家知道公积金提取间隔年限是多久吗?
不清楚的朋友
快看看官方回复!
Q
我是去年9月因为购房提取了部分公积金余额,今年再次申请,为何告知距离上次不足一年。因为本人是属于购买商品房的情形,不应该适用以下条款吗?
“购买商品住房提取的,应自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内或自《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A
长治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根据长房金发〔2021〕37号通知规定“购买商品住房提取的,应自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内或自《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一年限提一次,且提取满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同一套住房频繁交易提取(1年内3次及3次以上),不予受理”。
您本次购房提取距离上次不足一年,故无法申请成功。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咨询热线12345或3080015,谢谢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