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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州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长治官方实播2023-02-09 11: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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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3]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拟征收潞州区常青街道西南关村集体土地7.4631 公顷。为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确保征地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晋政发(2020] 16 号)及《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潞州区范围内土地征收储备工作实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净地出让的通知》(长政发[2019]6号)文件,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予以公告,具体征地安置补偿情况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长治市潞州区常青街道西南关村。

二、土地现状:拟征收潞州区常青街道西南关村集体土地 7.4631 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 3.2487 公顷)

三、拟征收士地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城中村改造用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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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拟定被征用土地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

六、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 号及《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实施意见》 (长政办发[2020]26 号) 文件规定执行。

七、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 10 日内,持

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常青自然资源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八、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有不同意见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本公告发布 30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向长治市潞州区自然资源后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对《补偿安置方案》不服的,可以向长治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联系人:常峰晖

联系电话:0355--6014498

长治市路州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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