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
长治市乡村振兴局发布
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市级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示
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市级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晋开发办(2018)49号)要求,按照《长治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长财农[2022]81号),现将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二批(衔接)资金的分配结果公告如下:
共下达市级资金1710万元,其中:上党区40万元,屯留区70万元,平顺县480万元,黎城县160万元,壶关县350万元,长子县170万元,武乡县205万元,沁县125万元,沁源县50万元,潞城区15万元,潞州区45万元。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长治市乡村振兴局(长治市潞州区长兴南路70号)
联系电话及邮箱:0355-3015526 cwk30155260163.com
监督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