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从政府网站传来一则消息:上党区将新建一处社会养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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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五谷山生态康养小镇(一期)建设项目
单位名称:山西坤晟源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法人:崔**
建设地点: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韩店街道水泉庄村旧址
项目总投资(万元):26181.5000
建设性质:新建
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3月
审核状态:已审核通过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预计总建筑面积106483平方米,其中综合服务中心9338平方米、康复理疗中心22410平方米、颐养活动中心8170平方米、生态酒店23345平方米、康养公寓43220平方米及水电、暖、气、路等附属配套设施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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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仅供参考)
据悉,省政府在不久前刚刚发布“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一百二十四号)”,内容为:《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9月28日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部分内容规定:
(1)新建住宅区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规划、建设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2)已建成的住宅区未配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或者配置未达标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过购置、置换、改造等方式统筹配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将闲置的非商业区政府用房、培训疗养机构搁置用房、空置的公租房等存量国有资产,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使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拓展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中心的养老服务空间,引导养老服务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市场主体开展社区老年人用餐、医养结合等养老服务。
(3)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建设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建设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养老服务设施。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通过改建、扩建、置换等方式,将农村闲置的办公用房、校舍等,用于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4)新建、改建和扩建住宅区应当符合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统筹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
可见,我们国家对于老人养护的重视!社区养老逐渐成为住宅“标配”,而社会养老无疑就是“锦上添花”,让社会主力——年轻人少操一份心,怎么能不为我们的大中国点个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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