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房屋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
房屋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顶山旅游开发管理中心:
根据《长治市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工作方案》和《长治市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协调机制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清零行动房屋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准确掌握底数,建立工作台账,扎实做好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以下简称“清零行动”)房屋摸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一)2016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各类住房;
(二)2017年1月1日后建成,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商品房,且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最迟的办证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之前的房屋。
二、摸底调查要求
1.充分发挥各镇、街道、中心及社区(村、菜场)的基层作用,做到严密排查,确保调查结果全覆盖。
2.按照《长治市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保证调查结果的真实性、严肃性,上报排查内容,对不符合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房屋不予上报,严禁违规搭车办理。
3.为保障清零行动的连续性、时效性,要建立工作台账,对上报的房屋做好跟踪回访。
4.调查摸底表每日一报,电子版于17:00前报邮箱lzqzrzyjqyg@163.com,纸质版材料汇总完毕后签字加盖公章,于7月18日17:00前上报至长治市潞州区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自然资源局3楼313室;联系人:王建红13103556310 王戈13653555550)。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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