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房地产税又双叒叕发出新信号了!!
房地产税又双叒叕发出新信号了!!
5月11日,财政部等4部门在京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 ↓
果然字儿越少事儿越大。短短九十余字未透露更多内容,却在当天冲上了wb热搜 ↓
据长治房天下小编了解,这已经是近两个月第四次被cue了。
上次被提及时是今年的5月6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经济日报》上发表了《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财税体制》一文 ↓
文中提到:健全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
我们继续往回倒时间线,今年的4月7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发布会上,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表示:要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
时间线拉到今年的3月13日,新华社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其中也提到要“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扩大地方税政管理权”。
如果大家仔细观察会发现:3月13日、4月7日、5月6日这三次被提及时重点内容都是“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但是5月11日这一次被cue却非比寻常,首先,这次座谈会是“四部委”主持召开的,起草、推行、监管等重要部门悉数在场,已经程度拔高了会议的高度。
再者,会议的主题是“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试点二字其实就向社会释放房地产税开征的信号。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也表示:由于税制改革的复杂性,“先试点再推开”并不鲜见,营改增、资源税改革等都是如此,保障了改革的平稳有序开展。
房地产税改革是一项复杂且影响面非常大的税制改革,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也是改革酝酿时间较长的重要原因。税制核心要素需要慎重、科学规定,比如税基确定、房屋价值评估、税率、优惠范围、征管模式,等等。尽管这是难啃的“硬骨头”,但近年来营改增、个税改革等难度很大的改革实践表明,税制改革完全能够攻坚克难并发挥巨大改革红利。
当然,房地产税改革涉及方方面面,需要进行充分论证和听取意见,寻找公约数。在参考借鉴国际共性制度安排的同时,要从中国国情出发科学设计税制,赋予地方一定的自主权,并注意与立法相衔接。同时,既要考虑不增加普通百姓负担,又要能够充分发挥筹集收入、调节分配功能,确保税制公平合理。
在开启“十四五”新征程中,改革必须向更深层次挺进。作为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重要任务之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有望落地见效、发挥改革红利。
期待房地产税的试点工作尽早展开,更期待早日正式立法!
(除官方原内容外,部分言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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