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襄垣县人民政府批准,襄垣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出让方式出让六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和国土资发[2006]114号文件精神,经襄垣县人民政府批准,襄垣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出让方式出让六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概况
注:202021号宗地配建商业比例≤15%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报名居住用地的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三、报名时间
拍卖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15日16时止(包括节假日);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28日16时(以竞买保证金足额进入保证金专户的时间为准)。
四、出让方式
至2020年6月15日16时止,如每宗地有3家或3家以上的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方式为拍卖,拍卖时间另行通知;如不足3家竞买,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挂牌时间2020年6月16日10时至2020年6月30日16时(节假日除外)。其间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在截止时间前可多次报价。
五、出让条件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2.土地成交后,受让人于10个工作日内与襄垣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工业用地除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成交价款必须全部交清。受让人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定金为总成交价款的20%;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定金不予退还。
3.成交价款总额仅指土地出让金,不包含受让人应缴纳的开垦费及相关税费。
4.本次公开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现状土地条件。
5.土地出让前均设有底价。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凡在本县范围内土地公开出让过程中出现流标、违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15日到襄垣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获取出让文件,并同时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ggzy.changzhi.gov.cn/)报名。
七、联系方式与保证金账号
襄垣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
联系人:王会昭刘莉霞
联系电话:0355-7223736
收款人: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治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43005590289
2020年5月27日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