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个人贷款额度及疫情期间缓缴后职工怎么贷款的问题作出了相关回复。
近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个人贷款额度及疫情期间缓缴后职工怎么贷款的问题作出了相关回复。
个人贷款额度
Q:听说今年5月份公积金又有变动,个人额度还是贷40吗?
A: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您好,借款申请人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基准为40万元。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基准为60万元。
疫情期间缓缴后职工怎么贷款
Q:疫情期间公司申请了1月-9月的缓缴,可是公司有职工在4月份去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积金贷款的时候说本年度公司没有交费记录,不能贷款。现在的情况是公司在9月之前肯定不会补一月的费用,会在9月一并补齐,所以想问像这种疫情期间公司因申请缓缴没有交费的,职工怎么办理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有效衔接?是否可以根据申请让职工先行贷款?希望有关部门可以解决
A: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您好!政策规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要您单位申请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就不影响您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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