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房地产经营场所开放的通知。要求各市要加大帮扶力度,现场指导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确保3月20日前全省商品房销售场所和房地产中介机构经营场所全部开放。对于商品房销售场所和房地产中介机构经营场所未正常开放的市县,省厅将进行通报批评。
今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房地产经营场所开放的通知。要求各市要加大帮扶力度,现场指导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确保3月20日前全省商品房销售场所和房地产中介机构经营场所全部开放。对于商品房销售场所和房地产中介机构经营场所未正常开放的市县,省厅将进行通报批评。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房地产经营场所开放的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守住疫情反弹底线、开足马力加快建设生产的决策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快推进房地产经营场所开放,稳定行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要积极高效推进房地产经营场所开放,做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各市要加大帮扶力度,现场指导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确保3月20日前全省商品房销售场所和房地产中介机构经营场所全部开放。对于商品房销售场所和房地产中介机构经营场所未正常开放的市县,省厅将进行通报批评。
各市要在抓好房地产经营场所复工复产的同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督促指导房地产企业制定周密的销售方案,合理设置出入口、控制人流量和距离、采取测温、加强消毒等措施。鼓励房地产企业运用线上营销、预约看房对一”服务等方式,避免人员聚集。
请各市于3月20日下午18:00前将辖区内商品房销售场所和房地产中介机构经营场所开放情况报回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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