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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涉及英雄路、八一广场片区、万达片区等

长治官方实播  2019-12-24 12:58

[摘要] 为推进我市城市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市品质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7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涉及英雄路、八一广场片区、万达片区等

长治市城市品质提升行动方案 (2019-2022年) 

为推进我市城市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市品质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7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着力补短板、强基础、提品质、惠民生,使城市风貌得到有效管控,城市特色更加鲜明,城市管理水平大幅提高,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化魅力城市和宜居宜业宜游公园城市,全面增强城市的辐射力、竞争力和带动力。 

二、主要任务 

(一)“两下两进两拆”专项整治工程 

摸排现状、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全面开展“两下两进两拆”专项整治。到2022年,主要街道、城市公共空间、城市重点地段的架空管线全部入地、广告牌匾整治工作全部完成,城市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得到显著改善,城市主要街道的违建全部拆除、围墙拆除或改造完成,城市呈现清洁有序的整体风貌。 

1.“两下”行动,即管线下地和广告下墙。 

(1)管线下地行动 

以“百街百巷”架空线路和杆架整治为中心,深化巩固2018年架空线路和杆架专项整治成果。2019年,围绕潞州区城市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重点片区,重点实施“235整治工程”。整治区域覆盖太行东西街、英雄路2条景观大道,迎宾大道、机场路和高铁站配建道路等3条重要出入通道,市政府片区、万达·居然片区、客运东站片区、八一广场东片区、八一广场西片区5个重点片区。到2020年,完成主城区范围内迎宾大道、长北干线等30条主要道路、70条次要道路、100条巷道,公园、广场、游园等城市公共空间,商业区、机场、火车站、客运站、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三河一渠”、景区景点等重要节点架空线路、杆架、箱体整治任务。(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潞州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线缆、杆架权属单位) 

其他县区对城市主次干道、公共空间的架空线路、杆架开展整治,确保所有沿城市主次干道设置的、横跨城市道路以及城市广场、公园等公共空间的弱电线路、电力电缆全部入地,对各类通信杆、信号杆、监控探头杆、电线杆、通信通讯箱等杆架、箱体进行合并集中设置。(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 

(2)广告下墙行动 

2019年,编制长治市主城区户外广告资源及智慧灯杆专项规划,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户外公共广告资源及智慧灯杆特许经营,规范户外公共广告及智慧灯杆建设、管理和运营。(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 

到2022年,消除建筑外立面商业广告杂乱无章的现象,优化户外广告布局,撤除与城市景观风貌和建筑外立面风格不协调的广告,整治沿街店招店牌和展示橱窗,丰富广告牌匾设计的艺术内涵。要防止广告牌匾整治千篇一律,注重变化统一,注重体现地域和文化特色,使广告牌匾与城市整体风貌和建筑风格相协调。(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潞州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 

2.“两进”行动,即停车进库进位。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开展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和停车秩序整治:制定停车分区政策措施,实施区域差异调控;推动公共停车示范建设,缓解重点地区矛盾;优化完善路内泊位施化,规范城区停车秩序;推动内部空间挖潜扩容,减少自身停车矛盾;优化建筑停车配建标准,避免历史欠账扩大;逐步普及路内停车收费,开展违停专项整治;鼓励公建泊位错时开放,逐步推广共享泊位;实施智慧停车系统建设,提升停车管理水平。 

2019年,完成长治市主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启动体育公园、高铁广场、游园绿地等停车场建设。2020年,引进社会资本参与主城区、高新区、经开区、高铁片区、湿地片区公共停车资源特许经营,推动停车智能化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规范城市公共停车资源建设、管理和运营。到2022年,新增改造公共停车场 40余处 ,新增停车位 20000个,主城区停车难问题得到较好疏解。(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体育局、市园林中心,潞州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滨湖区建设指挥部)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泊位对外开放,合理调控临时需求,增加30余条路段路内停车泊位,泊位增加约3000个,加强停车泊位限时管理。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施划停车位,拆除临街商户私自设置的停车障碍物,扩大停车范围。充分挖潜已有地下停车设施潜力,提高居住区等地下停车场(库)的停车利用效率。(牵头单位:市交警支队;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房产服务中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潞州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 

3.“两拆”行动,即拆除违建和围墙。进一步摸排城市违法建设情况,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拆除工作机制,完善、落实拆除违法建筑责任制,对存量违法建设采取分类方式处置,对城市主次街道、公共空间等影响城市风貌的违法建设要限期全部拆除,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按照景观协调和安全管理的原则,制定城市围墙拆除方案,梳理机关单位、公共设施、公园、居住区等围墙建设情况,宜拆则拆、宜留则留、宜改则改。对城市公共建筑区域的封闭式围墙要予以拆除,营造开放包容的城市景观环境;对机关单位、居住区、公园等区域的围墙,可兼顾管理需要拆除或改造,拆除的区域要做好内部景观与外部景观的衔接设计,不能拆除的可将封闭式围墙改造成通透式围墙,透出内部绿地景观。要进一步强化围墙拆除后的安全管理,采取门禁、监控、可视化对讲等网络、信息技术,保障机关单位、居住区的安全。

2019年,进一步完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项目清单,督促违法责任主体完善各类手续,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对主要街道两侧围挡采取拆、改措施,规范建筑工地围挡。2020年,启动拆墙透绿行动,打造通透的城市景观环境。(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潞州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 

(二)城市设计与特色塑造工程 

大力开展城市设计,充分发挥城市设计对塑造城市特色的重要作用,尊重城市自然山水格局和传统肌理,塑造城市山水相依,山、水、城交融一体的特色景观风貌。到2022年,全面完成整体城市设计或重点片区、节点的城市设计,城市建设强度得到有效控制,城市风貌品质明显提升。 

4.建设强度控制行动。将城市设计的要求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进一步强化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建设强度的管控作用,对中心城区划定不同的建设高度控制区域,全面降低建设密度、容积率和建设高度,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提升城市品质。要避免“见缝插针”式的开发建设和建筑物对地块的“高密度覆盖”,建设过程中留足公共开敞空间、绿地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严格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确定新出让居住用地的容积率等控制指标。 

2019年,完成潞州区城市建成区划定。2020年前,完成潞州区整体城市设计和滨湖片区、高铁长治东站片区、高新区起步区、北寨片区等重点片区的城市设计。(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潞州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滨湖区建设指挥部) 

5.建筑立面综合整治行动。继续推进实施建筑立面综合整治,针对建筑立面风格杂乱、色彩艳丽突兀的现象,统一设计和改造,使相邻建筑风格、色彩、建筑装饰协调,体现地域文化特色;针对建筑外墙陈旧、脏乱、墙面残破污损等现象,对建筑外墙进行清洗、粉刷,使建筑立面干净清爽;针对突出建筑外墙安装的防盗窗、遮阳棚、空调外机等设施陈旧和杂乱无序的现象,更换和统一各类设施的位置,并设置遮挡设施。分类做好工矿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厂房建筑立面整治,突显工业建筑特色。对建筑第五立面进行改造,重点整治大面积滥用大红、大蓝彩钢板材质的建筑屋顶。建立城市建筑外立面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市建筑立面保持整洁美观、特色鲜明、风貌协调。 

到2022年,完成太行东西街、英雄路、府后东西街、保宁门街等城市重点片区主要街道的沿街建筑立面整治;完成主城区、高新区、经开区第五建筑立面整治。(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潞州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 

2020年起,利用3年时间,启动滨湖区起步区智慧园区及亮化工程;对太行东西街、英雄街、体育中心片区、八一广场片区、南广场片区、淮海公园片区开展亮化美化,适度辐射“三河一渠”、长治东站片区及府后东西街、解放东西街、保宁门街、威远门路、长北干线、机场路等主要街道沿街建筑,提升城市照明景观品质,彰显现代城市魅力。(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单位,潞州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滨湖区建设指挥部、长治机场有限公司) 

6.城市特色片区打造行动。选取一定规模的城市公共建筑集中区、主要商贸区、历史文化街区等重点功能片区和地段,与城市“双修”、旧城更新改造和新区建设等相结合,树立精品意识,精于设计、精致建设,精雕细琢建设一批高品质亮点城建工程,打造具有高品质景观环境的城市特色片区,形成展示城市形象的标志。城市特色片区打造要做好城市设计,充分发挥城市设计对城市景观风貌的引导作用;要尊重周边山水环境,延续城市文脉,塑造体现传统肌理和历史格局的整体风貌;要科学组织功能结构,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优化交通路网,形成功能合理、生活便捷、生产高效的城市片区;要加强建筑设计,注重建筑和城市空间尺度关系,营造疏密有致、高低错落、有活力、多样化的空间环境;要强调公众参与,保护城市公共空间活力,体现城市人文精神。城市特色片区打造要因地制宜,避免盲目建设投资过大、造价过高,不符合当地历史文化环境的景观工程。 

到2022年,完成长丰片区、天晚集片区、高铁长治东站片区等城市特色片区打造,推进滨湖区、北寨片区改造,形成城市形象名片。(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潞州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滨湖区建设指挥部) 

(三)生态空间建设工程 

加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实施力度,推进绿道、蓝道、环城生态休闲区建设,完善均衡分布的公园绿地体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构建全域生态网络格局,形成高品质的城市生态空间,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 

7.绿道蓝道建设行动。串联主要居住区、公园绿地、滨水空间、生态廊道、城市广场、大型商贸文体娱乐设施等重要节点,建立步行道、自行车通道,布置多样化康体游憩设施和综合服务、环卫设施,形成级配合理、网状贯通的绿道网络系统。串联城市内的河道、湿地等城市水系,打造集生态、安全、景观、文化、休闲为一体的蓝道系统,构建水清岸绿景美的城市蓝道。 

2019年,启动浊漳南源蓝道建设和环漳泽湖绿道建设,推进实施滨湖区建设,推进长治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2020年,完成潞州区绿道专项规划,完成黑水河、浊漳南源水体治理和长子门湿地公园建设;2021年,启动环老顶山国家森林公园绿道建设。到2022年,城市绿道网系统建设初见成效。(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园林中心,潞州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滨湖区建设指挥部) 

8.绿地建设行动。加大城市绿地专项规划实施力度,完善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等公园绿地系统建设,打造大型绿带通风廊道、滨河(湖)空间、湿地公园,形成功能完善、分布均衡、环境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城市新区建设时,要预留一定的空间,规划专门社区体育公园和小游园,有条件的新建居住区建设1块5人制以上的小型足球场地。在城市旧区改造过程中,要利用拆迁空地加大“口袋公园”、小型绿地建设,布置体育活动场地和体育健身设施,创造条件改造建设小型多样的足球场地设施,满足居民邻里交流、健身休闲的需要。要坚持共同缔造理念,加强公众参与,鼓励居民开展公共绿植绿地认建认养,打造花园式社区。在绿地生态空间建设过程中,要尊重自然地形,修复原生态植被,提高生物多样性,严禁盲目“大树进城”、“高价造绿”。 

2019年,完成长治市绿化条例立法工作,启动30处游园绿地(含3个生态停车场)建设,完成民族广场5人制足球场建设,启动长子门湿地公园建设,推进滨湖区建设。2020年,启动太行公园西片区建设改造;2021年,启动老顶山郊野公园建设改造;到2022年,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2%以上。(牵头单位:市园林中心;配合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滨湖区建设指挥部) 

9.环城生态休闲区建设行动。环城生态休闲区是位于城市建成区外围,以生态保护、特色农业、休闲观光等为主要功能的环城空间,具有控制城市蔓延、促进休闲产业和绿色经济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作用。要科学划定环城生态休闲区,编制环城生态休闲区规划,结合城市生态修复,保护好环城生态休闲区内的自然山水地貌、景观特征和生物多样性,对破损的山体进行修复,恢复自然形态;对污染的水体,实施控源截污、水体清淤、恢复自然岸线、滩涂和滨水植被群落,增强水体自净能力;对工业污染和废弃土地,改良土壤,消除场地安全隐患。开展环城生态休闲区环境整治,清理各类垃圾,拆除违法建设,腾退污染企业,推进乡村风貌整治和农村现代化,积极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为居民提供休闲观光场所。 

2019年,围绕滨湖区建设,构建漳泽水库-长治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核心生态区,开工建设总长21.3公里的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启动乡村风貌整治,发展绿色休闲观光产业。2020年,启动老顶山受损山体修复,完成环城生态休闲区划定工作,完成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到2022年环城生态休闲区建设要初见成效。(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农村农业局,潞州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滨湖区建设指挥部) 

(四)道路交通优化工程 

完善和实施好城市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加快城市道路网体系构建,加大支路网建设力度,改善交通微循环系统;优化交通出行结构,提高绿色出行比例;整治交通堵点,加强停车场建设和交通秩序管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发展“智慧交通”,提高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到2022年,城市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停车难、出行难得到明显改善。 

10.道路网布局及建设行动。按照城市道路专项规划,加快构建城市道路网体系,完善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布局及合理级配。在道路建设中,严格实施“窄马路、密路网”,大幅度减少宽马路,打通“断头路”,加强支路网建设,提高道路网密度。坚持公交优先,加大公交站点、公交专用道建设力度。优化城市道路板块设计,实施人车分流、各行其道的道路交通组织模式,加大步行和自行车道建设力度,倡导文明绿色出行。 

2019年,启动主城区与上党、潞城、屯留3区的连接线城市道路标准化改造工程;开工建设高铁片区、高新区、职教园区周边等12条城市道路,增加保宁门街公交专用道,开工建设环漳泽湖“五行”系统工程和滨湖大道一期工程;利用207、208、309国道市区改线、长北干线改造等项目,加强潞州区与周边县区的衔接,优化主城区内部道路结构。 

2020年,推进实施滨湖大道、长北干线、安阳互通立交桥、高铁片区、德化门西延等道路桥梁建设改造工程,增设英雄路、府后东西街、解放东西街、捉马大街公交专用道。 

2021年,重点谋划实施华丰南路、和平东西街、德化门西延、东环路、威远门路南延、保宁门街东延、迎宾大街、太行西街快速路、东南外环、体育北路北延等道路和潞阳门北路与捉马大街互通立交桥、东大街、潞阳门南路等市政桥梁新建改扩建工程。2022年,谋划实施榆黄路、紫金东西街、府后西街西延改扩建工程和府西路建设工程。到2022年,主城区城市建成区道路网密度平均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建成区道路面积率达到15%。(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交警支队,潞州区、潞城区、上党区、屯留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 

对城市交通堵点进行全面排查,因地施策、标本兼治。加快数字化智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交通管理能力,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到2022年,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平均达到20%以上。(牵头单位:市交警支队;配合单位:市交通局) 

11.老城区微循环疏通行动。对老城区老旧街巷进行整治,提高道路网密度,疏通老城区微循环。制定老旧街巷整治实施计划,理清老旧街巷的现状情况,分门别类提出整治措施。在老旧街巷整治中要保持原有的城市肌理,对路面破损、交通设施缺失的进行修补硬化改造,完善交通设施,提高通行能力;打通断头路、丁字路,连接主次干道,提高道路的通达性;完善盲道,保持道路平坦完好。

2019年,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对老旧街巷破损路面、缺失的交通设施进行修补改造;2020年,积极谋划纬二十七、纬十八支路、牛家圪道、经十五南路北段等道路建设改造工程。(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潞州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 

2020年年底,完成老城区小街巷的停车管理,遏制无序停放,保持道路通畅。(牵头单位:市交警支队;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潞州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 

(五)居住环境改善工程 

采用微改造,下足“绣花”功夫,探索多种模式,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加强社区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配套设施,改善居住环境,引导“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 

12.老城更新行动。有序推进老城更新,倡导小规模、渐进式的有机更新。编制城市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将符合政策要求的城中村住房改造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一并实施,合理确定更新改造的时序和规模。坚持规划引领、分类改造的原则,把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和完善城市功能、提升人居环境结合起来,探索多种改造和整治模式,宜拆则拆、宜整则整。老城更新要注重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增加绿地和公共活动空间,提倡成街成坊的集中连片式改造,严格控制零星插建式改造和高强度开发建设。因地制宜确定出让地块的面积指标,低于限额的地块应与周边地块联合开发。 

2019年,推进实施长丰片区棚户区、天晚集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和10个城中村改造,完成“三供一业”国有企业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完成市公安局家属院、军分区家属院、省三建家属院、紫东花园小区、广电小区、国税局家属院等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20年,启动飞龙小区、英华小区、八一广场东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推进滨湖区棚户区改造,完成长治学院家属院、物价局家属院、保险公司家属院、中医院家属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潞州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 

13.健全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行动。完善社区行政管理、养老、文化、教育、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在社区中心配置幼儿园、卫生服务站、养老服务场所、小型健身场所、24便利店、快递货物集散站等设施,城市形成“15生活圈”。围绕各年龄段人群需求,推进全龄社区建设,探索打造老年友好社区、儿童友好社区。新建居住(小)区要按标准配套建设各类公共服务设施,与住宅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或原有居住(小)区未按规定配备公共服务设施的,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或采取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逐步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2019年,推进长丰片区、天晚集片区棚户区和10个城中村改造;2020年,启动实施飞龙小区、英华小区、八一广场东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到2022年,建成一批全龄社区。(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潞州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 

14.城市卫生环境提升行动。加强城市垃圾治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进一步规范垃圾贮存、收集、转运、处置工作。集中解决积存垃圾、卫生死角、乱丢垃圾、乱倒渣土等突出问题。取消党政机关、办公区域以及主要街道和城市重点片区摆放的垃圾箱,倡导市民养成良好习惯,做到“人走垃圾走”。加强公厕使用管理,政策引导鼓励城市主要街道周边单位、商业门店、宾馆酒店等自有厕所原则上必须向社会开放,多渠道增加公厕供给,到2022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数量达标、管理规范、群众满意的城市公厕体系。

2019年,建成主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特许经营及其配套填埋场、污泥餐厨处置厂项目,完成城南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推进实施城南再生资源回收中心、壶关县固废综合处理项目。 

2020年,启动城北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处置中心建设,完善滨湖区环卫一体化建设,推进实施主城区公厕建设。 

2021年,启动主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特许经营项目二期工程,壶关县固废综合处理项目全面建成。(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供销社,潞州区、襄垣县、壶关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 

(六)城市管理精细化工程 

提升市容环境管理,为市民群众打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管理手段,统筹管理城市部件,实现城市管理网格化,推进城市精细管理、精准管理、智慧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执法水平。 

15.城市市容环境管理提升行动。整治乱摆摊,禁止随意摆摊设点,合理设置、有序管理各类自由市场、摊点群、流动商贩疏导点等经营场所和网点;整治乱占道,禁止随意侵占城市道路乱堆乱放、占道经营,规范沿街商铺的经营行为;整治乱张贴,严厉查处在城镇道路、建筑外墙、树木、市政及其他设施上随意低品质涂写、刻画、张贴的行为;整治乱抛物,对渣土车、垃圾车、混凝土车等实施严格管理,严禁沿路抛洒和违规倾倒。(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潞州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 

对高空建筑安装监控设备,加大治安巡查力度,整治高空抛物。加强城市犬类管理,打击违规养犬、随意遛犬、犬只随处便溺等行为,避免大型犬、流浪犬伤人和犬吠扰民等现象,全面规范市民养犬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畜牧兽医局,潞州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 

16.数字城管全覆盖行动。要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向智慧化升级,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2021年底,要全面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并实现省、市、县(区)数据端口。在完成数字城管平台建设的同时,要重点加强平台的运行管理,为平台高效、稳定运行提供保障。(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 

17.“全民城管”行动。推动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建立健全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四级管理网络,将城市管理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建立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吸纳社会力量,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调动全社会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广泛收集解决社会各界反映的城市管理问题,形成“城市管理、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构建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模式。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城市文明主题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提高全体市民的文明意识。 

2020年,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建立健全四级管理网络,形成城市管理事项网格化管理常态。(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广播电视台、长治日报社,潞州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 

18.“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继续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法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健全城市管理执法制度,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公示等制度,推行“律师驻队”制度,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推进服务型执法,大力推行“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通过设立城市管理执法服务岗亭、社区工作站、便民窗口等方式,主动对接群众,提供便民服务。(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提升城市品质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各县区、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把提升城市品质行动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新的发展理念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抓手。 

为确保我市城市品质提升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城市品质提升行动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住建局、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交通局、水利局、农村农业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广播电视台、长治日报社、园林中心、房产服务中心、湿地公园管理中心、交警支队等部门及潞州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全市城市品质提升行动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督促考核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409室(联系电话:2041087;电子邮箱:gy2041087@163.com),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副局长李晓路担任。 

(二)有序推进实施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参照长治市城市品质提升行动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和落实城市品质提升项目清单,明确时间进度、完成时限和责任部门,通过典型带动、示范引领,有序推进城市品质提升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要在2019年12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领导组办公室。 

(三)加强督导考核 

各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要建立督察制度,加强督导检查,明确督察重点,注重督察效果。市政府对各牵头单位、各县区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对领导重视、行动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建立考核评价机制,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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