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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写着“一般住宅”规划证上却是“酒店式公寓”

中国江苏网  2015-12-22 09:27

[摘要] “4.95元/平米•月的高额物业管理费,与目前享受到的物业服务差得太远了。”业主们委屈地表示,木马公寓房产证上标明的是“一般住宅”,物业管理费理应按照《南京市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住宅的政府指导价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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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木马公寓物管费该怎么收

中国江苏网3月18日讯 近日,南京木马公寓的部分业主因为不缴物管费而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但这些业主感觉自己很冤枉。

“4.95元/平米•月的高额物业管理费,与目前享受到的物业服务差得太远了。”业主们委屈地表示,木马公寓房产证上标明的是“一般住宅”,物业管理费理应按照《南京市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住宅的政府指导价收取。

[业主抱怨]

物业费比新街口长江路九号都贵!

电梯里到处是废纸、走道里果壳满地,走进南京木马公寓的大厅,记者看得傻了眼,这是高档楼盘吗?一位路过的业主抱怨说:“这里物业管理太差了。”

“旧的物业走了,新来的这么糟糕,还收天价物管费!”南京木马公寓业主张键气愤地说。他介绍,当初他选择木马公寓,除了地理位置、楼盘高档的优势外,就是冲着知名“洋物管”——戴德梁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去的。但让他始料不及的是,去年戴德梁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退出,南京百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驻,服务质量变得很差,但物业管理费却依然按4.95元/平米•月的标准收取。另一位在此租房的市民傅女士告诉记者,原先在夏天和冬天的时候,戴德梁行还会开启公寓一楼大厅的空调,但去年冬天,百市物业却从未开启过大厅空调,而且一楼大厅经常出现小商小贩。

记者了解到,业主房产证上写明南京木马公寓为一般民用住宅,而按照南京物业费标准,此类住宅物业费收费标准为0.5元/平米•月到1.5元/平米•月不等,而木马公寓却高达4.95元/平米•月!

木马公寓业主认为高物管费没有换来相应的高质量服务,因此部分业主选择拒缴物管费。近日,南京百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竟将拒缴物管费的业主告上了法庭。

[政府说法]

单身公寓物管费定价只能“市场调价”

记者了解到,虽然木马公寓业主房产证上写明是一般住宅,但规划许可证却标注的是“酒店式公寓”。

南京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木马公寓的规划许可证上标注的是“酒店式公寓”,可知木马公寓是酒店式公寓,属于非普通住宅,物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对此,南京市规划局宣传处处长万伟庆表示,规划许可证只是根据土地出让时的用地性质标注的,与后房产证上标注的并没有关系。

根据2005年实施的《南京市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物业管理服务费应根据物业类型、收费性质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其中,普通住宅以外的住宅及各类非住宅物业的公共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酒店式公寓和商业式用房的物业管理费按当事人合同约定收取。因此,南京木马公寓如果被物价部门定性为酒店式公寓的话,物业管理费只能根据“市场调价”,不需要报物价部门审批。

南京市物业办主任胡俊成告诉记者,物价部门都是根据规划许可证来执行价格标准的,但这部法规没有写明“普通住宅的标准”,也没有将“以规划为执行标准”写进去,这就导致了木马公寓目前的矛盾。“我们拟定的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将相应的标准写了进去。”

[律师说法]

症结在于没有业主委员会

“打官司,业主要赢有点难。”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告诉江南时报记者,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法律规定的每一名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必须履行的义务。

这位律师表示,小区业主合同如果签订在前的话,应按约支付物业管理费用,支付的还应承担滞纳金。目前问题的关键在于木马公寓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有了业委会,一旦发生诸如对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服务质量不满意等纠纷,业委会完全可以代表广大业主表达诉求,乃至解除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合同。

目前,木马公寓的部分业主也已认识到了症结之所在,正在家家户户“动员”,希望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来为自己维权,由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签订能让他们满意的新约定。

南京物业费收取标准

据了解,目前在南京,一般的普通住宅楼盘的物管费大多为0.5元/平米•月到1.5元/平米•月不等。

个别高档住宅物管费达到2-2.5元,一般都是万科、仁恒等“大品牌”物业公司,属于物业服务做得十分好的了。在南京,大多数别墅的物业费也仅在2-3元/平米•月左右。

标签:住宅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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