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长治市殡仪馆迁建项目(公益性生态葬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长治市民政局请接文后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手续齐全后方可开工建设。
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治市殡仪馆迁建项目(公益性生态葬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长治市民政局:
你单位报来《长治市民政局关于报送长治市殡仪馆迁建项目 (公益性生态葬区)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长民发【2023】77 号) 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依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3】19 次)要求及专家组审查意见和北京中金万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结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由山西省第二建筑设计院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名称:长治市殡仪馆迁建项目(公益性生态葬区)建设项目。
三、建设单位:长治市殡仪馆。
四、项目代码:2312-140400-89-01-428511。
五、建设地点:长治市上党区东和乡皇后村村南。
六、建设性质:新建。
七、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 54107.33㎡,骨灰安置总量37000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清理、墓地建筑及构筑物、附属用房、道路及场地硬化、绿化、照明设施以及挡土墙、围墙、大门、排水渠、室外管网、丧葬服务设施等附属配套设施。
八、建设工期:24个月。
九、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850.00万元,其中:工程费6407.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29.29万元,预备费713.64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解决。
十、项目主要支撑文件:《长治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3】 19 次)《长治市财政局关于对市殡仪馆公益性生态葬区建设项目资金情况的说明》 (长财社函【2023】6 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选字第 140421201906003号)。
十一、该项目年耗能总量 27.35tce。按照《规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 2023 年第 2 号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晋能源规 (2023) 3 号)有关要求,该项目年能源消费总量不满1000吨标煤,且年耗电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十二、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招标事项遵照本文附件规定执行。
十三、长治市殡仪馆作为项目建设的主体,请根据此批复抓紧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请接文后,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手续齐全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加强项目投资控制,防范项目风险,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规定,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项目单位应通过山西政务服务平台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附件:长治市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
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6日
来源:长治市人民政府网